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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锦州市教育局2023年下半年关于补(换)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9/27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现将我市2023年下半年补(换)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换发条件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因不慎遗失,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补办。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因《证书》或《申请表》污损、毁损、发现错字、缺章等影响使用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换发。

二、补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需材料以及递交材料时间和地点见下表:

机构名称

递交材料时间

递交材料地点

联系电话

补(换)教师资格材料明细

补(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材料明细

锦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过期不予办理

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2号)

0416-3688016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彩色二寸照片1张(红白底色均可);
 5.《教师资格证书》补办申请1份(本人手写补办原因);
 6.《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
 7.如原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还需要更改信息的,还需要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2)。

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彩色二寸照片1张(红白底色均可);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申请1份(本人手写补办原因);
 6.申请人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填表说明》(附件4)后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3)一式2份,填写本人当前信息。

黑山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过期不予办理

黑山县教育局706室

0416−5780803

北镇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过期不予办理

北镇市教育局315室(北镇市新区政府办公楼B座)

0416-6696059

义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过期不予办理

义县教育局715室(义县城关乡朱瑞东路五大局综合办公楼)

0416-7733965

凌海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过期不予办理

凌海市教育局303室
 (凌海市国庆路55号)

0416-8392641

凌河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过期不予办理

凌河区教育局805室

0416-2863905

古塔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过期不予办理

古塔区教育局(古塔区政府新址E座401)

0416-3688647

锦州市太和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过期不予办理

太和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3 室(太和区解放西路 219 号,太和区政府对面)

0416-5068003


不能到场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办理业务,需提供本人手动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5),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锦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5日





原公告链接网址:

锦州市教育局2023年下半年关于补(换)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http://jyj.jz.gov.cn/info/1056/184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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