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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丹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面试前资格复审公告
添加时间:2022/09/29

丹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参加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已经公布,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22年10月10日至12日进行。根据《丹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公告》,现就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10月10日至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每位考生资格复审的参考时间详见附件。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

2、面试前资格复审地点:

丹东市教育局便民中心(丹东市振兴区八纬路64号)。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内容

1.资格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等,审查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工作经历证明或聘用合同(招聘岗位要求有教学工作经历的)等进行核验。

2.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聘用合同(招聘岗位要求有教学工作经历的)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专升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排序装订)。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因提供证件、材料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前下载“辽事通”,申领“辽事通健康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现场时,须出示“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其它要求按照市防指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2.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考生可通过丹东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ddedu.dandong.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丹东市教育局官方网站重新打印。

    3.请密切关注丹东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和自我防护。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15-2305583

 

        附件:丹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间


                 

   丹东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9日


原公告链接网址:

丹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面试前资格复审公告

https://ddedu.dandong.gov.cn/html/DDJYJ/202209/0166441605881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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